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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广西北海一位船主称,其驾驶木质渔船在海上航行时,曾将一艘失事的钢质货轮上的5名落水船员救起。事后,货船船主称木质渔船将其铁质货船撞沉,并起诉木质渔船主,索赔450万人民币。货船所属新海信公司则拒绝了采访。
渔船救起落水船员
世代以打渔为生的年轻渔民潘能平告诉记者,今年1月14日,他的渔船“桂北渔58013号”在海上航行时,遇见一艘60多米长钢壳货船,该船船头倾斜,船尾较高,即将沉没。货轮上有几名船员正站在船尾甲板上,拿着行李包招手呼救。
潘能平说:“发现求救者后,我立即将航速从7.9海里/时逐渐降至1.5海里/时,缓慢驶近货船,但当渔船靠近货轮时,货轮突然加速沉没。”其间,“桂北渔58013号”船头吃水线附近被货轮下沉时反弹回来碰伤了一道小裂缝。潘能平指挥船员用绳子将落水的船员救起,还将漂浮在海面上的行李打捞上船。
获救者称被救人者撞
潘能平说,返航途中,他曾问沉船船长是否要报警,但是对方未做正面回应,而是借用其手机打了几通电话,之后便开始指责潘能平撞翻了他们的船。不久后,货船所有人广西防城港新海信船务有限公司将潘能平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定潘能平承担事故九成责任,并赔偿各种损失450万元人民币。
潘能平说:“收到法院传票后我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好心去救他们,他还诬蔑我,如果败诉,我们全家就只有露宿街头了!”
海事局称会匡扶正义
“桂北渔58013号”渔船此次救人事迹,曾被有关方面写成信息,发布在官方的一份内部简报上。
记者从北海海事法院获悉,目前该案应原告请求已经中止审理,等待事故鉴定报告发布后再行恢复审理。
钦州市海事局副局长闫松银称,事故发生在离海岸线80多海里的地方,调查组已经先后6次到事故发生地调查取证。他表示,目前事故调查虽然遇到很多困难,但是海事部门将站在负责任的角度处理此事,通过有说服力的证据链条,发布事故真相,匡扶社会上的正义,维护海上最古老的人道主义救助精神。
记者曾多次联系采访此案原告新海信公司,但遭到对方拒绝。该公司负责人在与记者的一次通话中说:“公司没有必要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