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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今年将改造7000户农村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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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9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今年将改造7000户农村危房
我省出台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
 

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2012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5万户的任务,福州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0户。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及其他贫困农户。

《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区)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依农村危房的级别不同明确了改造方式。如,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

《实施方案》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要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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