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几十米的“断头路”咋就这么难打通
莆田将实现“镇镇有干线”
设护栏,不方便还是不习惯
汽柴油价格上涨 莆田客运票价暂未调整
境外可独立资本办医院
莆田物价局核定四民办校收费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境外可独立资本办医院
莆田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许海生

本报讯 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也可设立独资医疗机构。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卫生局获悉,莆田市委、市政府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通知》提出,到2015年,莆田全市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总数和床位数占全市总量的比重将居全省前列。

《通知》要求,市、县(区)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管理。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届时,将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在仙游、秀屿、湄洲湾北岸、兴化湾南岸及城乡接合部举办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重点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大型的或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以托管、购买、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和支持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该市的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也可设立独资医疗机构。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