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本报讯 跟随网友来到莆田13天,在莆田救助站的15岁少女小美,竟有两个版本的“经历”。
小美告诉记者,她是云南昭通永善县人,前不久,一个网友告诉她,莆田工作好找,工资又高,比当服务员好得多,动员她一起去莆田。“他也是云南人,名叫罗尚波,此前我们在云南见过两次面,也在一起玩。后来就跟他来到莆田。”小美说,当时她没有把来莆田的事告诉家人。
“罗尚波说他的侄儿在承包鞋厂生意,他把我带到鞋厂,让我贴商标。这个鞋厂只有十几个人,每天都关着门窗,加工鞋子。”小美说,做了三天,她就不想干了。可罗尚波不让她回去,还告诉她想回去要给他3000元钱。无奈之下,她只好打电话向父亲求助。当时,父亲同意打钱到罗尚波账上。可罗尚波又变卦了,提出要5000元。后来,她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见民警来了,罗尚波赶紧逃跑。
在采访中,拱辰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的却是另一版本“小美的故事”。
“她没有身份证,我们依照她说的名字查询,但并未在系统上找到任何信息。后来,依照她父亲的名字查找,这才找到她的真实姓名。”
民警说,他们是12日上午在民房里找到该女子的,并非在鞋厂。当时民房里的人说,这女子是跟那男的来莆田玩,他们是情侣。后来在调查中,附近的居民说,曾看见这女子在附近露了几次面,但没看到她上班。
“我们也联系了她的父亲和表哥,了解到女子要回去,那男的认为她花了他的钱,要求她还钱,我们认为这是感情纠纷。”民警说,女子没钱回去,她的家人给她1000元钱作为路费,让她自己回去。但警方考虑到她是未成年人,就安排在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