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晋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今后莆田市所有村卫生所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单设药事服务费。这也意味着,村民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所看病,只要支付1元的一般诊疗费,外加药品费用就可以了。
从今年8月1日起,在村卫生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莆田市各县(市、区)选择不少于50%的行政村卫生所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到2013年第一季度,莆田全市所有行政村卫生所基本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并保障行政村卫生所按中标价采购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悉,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经费补偿主要通过购买服务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加以解决:莆田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每人次为5元,其中个人负担1元,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新农合自付部分则由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卫生所直接结算。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一般诊疗费只在已经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卫生所收取,其余村卫生所仍将按原有收费标准执行。
莆田市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择一个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可增加选择1所。
实施改革的村卫生所,将按照每个农业户籍人口6~1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同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所负责,同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