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
本报讯 张某原在莆田城厢区华亭镇的一所中学任总务处主任,负责该校扩建征地拆迁的工作。在学校对周边村民房屋进行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学校所在地的华亭居委会原主任杨某以及村民叶某、郑某,采取重复安置的手段,骗取一块安置地皮,价值32023元,张某多次收受他人钱财9500元。同时,杨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叶某向另一村民索要一块安置地皮,价值39928元。
近日,法院终审判决:张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杨某等三人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