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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三年行动”整治报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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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解报废汽车、拼装车抬头
闽“三年行动”整治报废车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福建省经贸委本月印发《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记者获悉,整治将持续至2014年12月,旨在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杜绝报废汽车上路及“五大总成”流入市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专项整治报废车有其背景。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汽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器、方向机、前后桥和车架,是汽车地主要部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令规定,禁止汽车“五大总成”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记者获悉,此次整治重点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行为,督查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经营行为。设区市和县级经贸部门都将于本月陆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举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行为。对违法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汽车的,由省经贸委吊销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设区市经贸部门也将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加速升级改造,力争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达到国家标准。此外,针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我省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我省现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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