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金国清 倪合忠
本报讯 用三轮摩托车,装载超长的塑料管,在行驶途中塑料管刮擦到摩托车,引发车祸,致使骑手周某受重伤。三轮摩托车司机伍某,因此赔了80000元。9月18日,伍某还被浦城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今年6月12日,伍某在赶集时购买了一根直径30厘米、长4米的塑料水管,准备用于果园排水。他为节省点运费,找朋友借了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违反三轮车装载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的规定,把塑料水管斜绑在车上,前后各超出车身1米。在途经一弯道时,塑料水管刮擦到驾驶摩托车的周某的头部,致其摔倒、头部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伍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周某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