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7分钟内,市民李先生驾车先从高速公路宁德福安收费站入口上了高速,之后走了一段U形路线,又从福安收费站驶出。结果,他被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368元。
李先生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才7分钟就被收取368元。省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李先生的U形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是违法调头的表现,按照相关规定,应缴纳全程的高速通行费。
前天下午,李先生因为公事从福安驾车打算前往潭头镇,由于他对当地地形并不熟悉,觉得走高速一定是最快速的,于是从福安收费站入口上了高速公路。行驶了约2分钟后,李先生接到电话,朋友告诉他走另外一条路可以更快到达潭头镇。赶时间的李先生立刻左转调头,从一个护栏缺口处驶入了与来路相反方向的车道。
几分钟后,当李先生驾车到福安收费站准备出站时,收费员要求他缴纳368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李先生吓了一跳,自己全程在高速上的时间才7分钟,怎么就要交368元通行费呢?李先生与收费员争辩起来,收费员告诉他,在高速公路上走U形路线,属于违法调头,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问题,按规定,要按高速全程收费368元。僵持一会儿后,李先生还是交费离开了。但他始终很疑惑,怎么才7分钟就要交368元呢?
记者致电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U形行驶,通俗点讲,是指从A收费站进高速,行驶若干公里后调头往回走,还从A收费站下高速。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的行为已构成U形行驶,需缴交全程高速通行费368元。他同时表示,收取368元通行费是有章可循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十条规定,U形行驶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工作人员说,在高速公路上调头不仅违反规定,还十分危险,制定这个规定并不是为了多收车辆的通行费,而是为了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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