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新 新华 综合
“我认罪了……请求死者家属和中国政府在量刑上给予我从轻处理。”21日20时许,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在做最后陈述时说。21日是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第二天。面对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大量证据,被告人糯康没有表示任何异议,当场表示认罪,并表示愿意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
经过2天的审理,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一审21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
第一组证据一出糯康当场悔罪
昨天上午9点,湄公河“10·5”惨案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进入举证、质证阶段。检方为“10·5”案件总共准备了6组证据,包括物证、口供、照片和DNA检测情况等,环环相扣地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在20日的庭审中,被告人糯康曾经否认策划、组织、参与了“10·5”惨案,但随后受审的桑康和依莱都承认是糯康指使他们策划杀害13名中国船员的。在昨天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面前,糯康的否认更是显得苍白无力。
当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完第一组证据之后,糯康一改20日的否认态度,当场悔罪。
一名证人首先证明了13名中国船员的尸检情况,证实13人全部死于枪伤。还有3名证人分别证明了糯康被抓、拘留原因及移交经过。第一组证据出示完毕,审判人员问糯康对证据有没有异议,糯康说:“我错都错了,请求中国政府给予从宽处理。”
第三组证据是糯康集团成员的供述。检方称被告人的供述经历了从无罪到有罪、从虚假到真实的过程。糯康有20多份供述,对策划湄公河惨案作了交代。据糯康交代,他和依莱、弄罗、翁蔑商量报复中国船只,泰国军人可以当靠山,可以拉近关系,“这事没有我的同意,他们是不敢干的”。
糯康还交代,桑康负责监督翁蔑,翁蔑负责劫船放毒。事情完了以后,他召集手下说“这个岛上不能呆了”,把工资和安家费发给大家散伙,总共发了250万泰铢。
被害人最小18岁糯康说愿赔偿
当庭泰国警方也有警员出庭作证,公诉方在庭上还展示了13名中国船员被枪杀的照片,他们当中最小的只有18岁。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受害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是请求法庭判处糯康等6名被告人死刑,第二是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第三是要求被告人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世界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公开道歉。
对于以上的诉讼请求,糯康说,他愿意赔偿,他有3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是600万元。桑康、依莱等被告人称没有钱赔偿,表示认罪并乞求从宽处理。
另外,在案件审理中,证人均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保护申请,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所有证人均采取了保护措施。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