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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作为姚明在国内起诉体育用品商侵权的首例诉讼,姚明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引发社会关注。昨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此案,判决由武汉云鹤公司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过去几年,市场上出现的标有“姚明一代”文字类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这些产品,确认都是出自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姚明去年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及维权合理费用。不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判决的30万元赔偿,判决让姚明再次不服,去年12月31日,姚明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直到近日二审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