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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称“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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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手机玩竟勒死姐姐
13岁男孩称“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N长江商报

本报讯 8月27日,湖北郧县13岁男孩雄雄为了玩一部能上网的手机,竟用电线勒死了比自己大两岁的姐姐芬芬。雄雄打算把姐姐烧掉,但是没找到打火机,然后又打算挖坑把姐姐埋掉,可是挖不动坑。惨剧发生后,未满14周岁的雄雄不承担刑事责任,交由父亲魏修明监管。

为玩手机发生争吵用电线将姐姐勒死

出事前两三天,芬芬的同学将这部手机放在魏家充电,说好过几天来取。

8月27日上午,雄雄私自用这部手机上网,耗费了部分流量。芬芬为此责问弟弟,双方发生了争吵。雄雄想着玩不到手机,就非常生气,遂在屋里找来一根电线,从姐姐背后套住其脖子,直到她断气。

当晚,雄雄打算把姐姐抬上阁楼,用上面的旧衣服将其烧掉,但没找到打火机。后来又想到把姐姐埋掉,还带着8岁的弟弟在楼下一处空地上挖了坑。“他毕竟没干过农活,力气不行,没干多久就挖不动了,小儿子去了也帮不上忙,最终没能挖成。”魏修明说。

8月28日上午,远在深圳的魏修明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儿子告诉他,姐姐芬芬出门打工了,收拾好衣服已经走了。

之后,魏修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打电话给老家的姐夫,要他去家里看看。同天上午,芬芬的女同学来取手机。女同学独自一人上楼,在楼道发现了躺在防盗门外脸部发紫的芬芬,惊声尖叫,并通知邻居报警。9月13日晚上,魏修明从警局领回了儿子,雄雄说,他行凶的手法“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女儿从小懂事为这个家吃了很多苦

魏修明今年43岁,家在郧县南化塘镇的一个山村,为了养活一家人,只能常年在外打工,妻子小他10多岁。

2006年,魏妻撇下老公、孩子,跟一名男子远走高飞。芬芬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而雄雄一岁多时,就被寄养在姑姑家,后来被送往十堰城区外婆家。

妻子离家那一年,为了方便孩子以后读书,魏修明在南化塘镇买下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库。

在魏修明离家打工时,女儿芬芬带着小弟弟上学、生活。从10岁开始,芬芬成了家里的半个大人,平时和小弟弟在学校寄宿读书,周末在家照顾弟弟。

在魏修明眼中,女儿从小懂事,为这个家吃了很多苦。

儿子性格孤僻与父母有很大关系

远在十堰城区的雄雄,由外公外婆带大,对这个儿子,魏修明寄予了很大希望,“可他很不争气”。

雄雄说,他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喜欢上网,那时感到学习压力大,周末会跟朋友一起去网吧玩游戏。

“外公外婆年纪大了,对他的约束不够严厉”。魏修明发现,从去年暑假起,“他在外婆家的抵触情绪越来越严重,感觉他沉默寡言性格的养成,与父母不在身边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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