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4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蜘蛛飞贼”夜爬21楼
被指“三宗罪”开发商降收费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交楼盘收费‘狮子大开口’”后续
被指“三宗罪”开发商降收费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8000元的装修押金、3000元的垃圾清运费、500元的自来水周转基金、每平方米1.5元的物业费……莆田学园豪庭二期的住户在办理交房手续时,被开发商要求缴纳这些费用。高得离谱的收费标准引起了大部分业主的不满。9月20日,本报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莆田有关部门的重视,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

开发商:收费标准已降

昨日下午,立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暂时负责学园豪庭二期项目物业管理的游先生对记者表示,公司高层和部分业主谈判后,已决定调低相关收费标准。“其中,8000元的装修押金将降为5000元,若业主装修没违规可收回这笔钱。500元的自来水周转金是公司代收的,也没有太多人提出异议。”至于3000元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根据物价部门规定,200平方米以下有隔墙的房子,最多只能收取450元。不过公司方面觉得这一标准太低,会亏很多钱,最后决定按每户1000元来收。游先生认为,即使每平方米收了1.5元的物业费,但开发商仍要贴钱,小区物业才能正常运转。

部门:开发商多项违规业主可拒交

莆田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谢国珍告诉记者,学园豪庭二期项目并没有执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没有告知业主,也没有进行备案,这都属于违规行为。

此外,开发商自己组建物业管理部门,没有任何资质,所以也就不具备收费资格。谢国珍介绍,新建楼盘必须要委托给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只有在小区成立业委会以后,才能由业主自己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问题。

“几项高额收费已明显偏离市场行情,业主可以拒缴。”谢国珍表示,对该项目的调查处理结果将在一周内公布。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