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梁珺姗 黄青付
本报讯 莆田某鞋业公司职工吴某,为泄愤报复毁坏公司设备,破坏生产经营。昨日,记者从荔城区检察院获悉,吴某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04年6月2日12时许,吴某因不满公司不予辞职且少发一个月工资,他来到公司生产车间,用刀片、橡胶撬棍、剪刀将该厂正在生产的一台鞋模具毁坏,造成该鞋模具无法继续生产。经莆田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台鞋模具价值人民币13500元。今年5月29日,吴某在湘阴县户籍管理科办理身份证时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