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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不记名预付卡限额不超过1000元

 

为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27日对外发布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办法》要求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在发行方面,强调购卡实名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以及限额发行制度。《办法》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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