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24条新政为高校“松绑放权”。
该意见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用于解决高校人才引进和教师住房困难。高校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教职工出租,符合财税部门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支持高校对现有筒子楼等危房进行改造,并将其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