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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网友“杭州in芸陌”的一条微博引发网友热议:河南省温县(焦作市)将永不再有小偷小摸。一偷窃电动自行车的罪犯,在逃跑过程中,被县公安局副局长(注:应为副书记)李某当场击毙(连发6枪,4枪中)。微博图片中,几十个人围在现场,一男子躺在地上,似乎已毙命。此后,博主再次发微博,称微博图文无关,但事情已被证实。
昨日上午,记者从温县警方得到证实,李某实为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他获得过“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入围过“全国最美警察”等称号。李世轩在电话中表示,10月4日确实有在抓捕两个嫌疑犯的过程中开枪,但当场并没有击毙嫌疑犯,而是击伤,嫌犯是在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的。他说,被击中的嫌疑犯是个曾经被劳教的惯犯,此前其曾两次向空中鸣枪警告,但嫌疑犯仍驾车逃窜,逃窜过程中还撞坏几辆警车。在抓捕现场,办案民警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拒捕,民警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于是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击伤,嫌疑人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被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1974年出生,系周口淮阳人。女嫌疑人张某某,1965年出生,焦作武陟人。经初步审讯张某某获悉,2010年以来,王、张二人结伙作案,流窜于焦作和新乡两地,疯狂盗窃电动车和摩托车120余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记者随后就此事致电河南仟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张律师说,就此事件而言,犯罪嫌疑人在盗窃被发现后,不仅没有终止犯罪行为,反而采取逃跑、暴力犯罪、持械拒捕等行为,已经演变为抢劫。张表示,如果现场当时情况紧急,办案民警生命受到威胁,是可以开枪自卫的,但是如果当时情况正常,就可能存在防卫过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