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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计生特殊家庭可获救助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每月可领救助金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来自莆田市财政局的消息,目前,莆田市已经正式实施计生特殊家庭救助行动。据悉,该行动的救助对象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夫妻,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出现三级(含)以上手术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的患者。根据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救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为800元,59岁以上的每人每月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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