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林可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收储晋安区的两幅地块和鼓楼区洪山镇的一幅地块。其中,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地块,0.2002公顷,均为农用地;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地块,共计2.352公顷,其中农用地1.1312公顷,建设用地1.2208公顷;鼓楼区洪山镇黎明经济合作社地块,共计0.2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8公顷,建设用地0.2193公顷。
根据公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20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每亩10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