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文浩 本报记者 毛朝青
买下两棵桂花树,想进行移植,却被园林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制止。“自己的树,还没权处置?”昨日,福州市民魏先生遇上了这么一件让他困惑的事。
魏先生说,这两棵树在鼓楼一处独立院落内,两个多月前,他从房东手上买下来的。由于这个地块将进行拆迁,昨天上午,他准备将树移植到别处,没想到才挖了一半,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就赶过来劝阻。
福州市园林局工作人员解释说,依据《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控制砍伐、移植树木,确需砍伐、移植的,不论树权归属,应当向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魏先生的做法已经违规,需要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魏先生质疑,《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所针对的是“居住区及居住小区绿地”,而他的树所在的院落是单门独户。
对此,望重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表示,在不同法规里,用词相同,但定义可能有别。根据福州市的法规,移植或砍伐城市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古树名木,均需要审批。
魏先生拨打968111报料,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