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锟
我想问
家住江滨西大道某小区的刘女士说,她去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一楼,平时也没有用到电梯。上个月该栋楼的电梯坏了,由于没有维修基金,用户们就挨家挨户收取电梯维修费用。
刘女士认为自己住在一楼,平时没用电梯,不应该交这电梯维修费。可是其他业主却认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只要在这幢楼里居住,不论是否使用,都要分摊维修费用。
对此,刘女士很郁闷,她想了解:底层住户能否以不使用电梯为由,不交电梯维修费呢?
我来答
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底层住户是否需要交电梯维修费,这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对于电梯费用底层住户是否分摊,首先要看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在业主公约中,明确注明底层业主不必交纳电梯费用,那么底层业主可以依约不承担该费用。其次,虽然电梯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但底层用户几乎没用电梯,对于底层用户,电梯构不成公共设施的要件,让底层用户承担费用,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底层用户是不需要承担电梯的维修费用和电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