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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威胁寿山石雕村
干预虐待儿童案 得加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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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0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成网友认为应以法律手段防止家长对孩子施虐,专家建议——
干预虐待儿童案 得加强立法

 

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一条“5岁女孩遍体鳞伤”的微博,引发网友关注。17日,女童父亲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承认,自己教育方式不对,表示不再这样打孩子,但他不知怎样管教孩子(详见本报16日A11、17日A5、18日A8版)。

昨日,本报与腾讯大闽网就“如何防止家长暴行”进行网上调查,1900多名网友参与投票。91.62%的网友认为,应完善法制,以法律手段防止家长对孩子施虐;其余的网友认为,应以劝导的方式防止家长暴力。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国内的法律体系应迅速建立儿童虐待案的救济和干预机制。

网友 成人压力不能发泄给孩子

一网友说,如果家长脾气暴躁,所处的环境又不好就会出现打孩子的情况,他小时候也经常被妈妈用竹条打,虽然知道父母是爱他的,但现在和父母都没什么感情。现在他自己也有女儿了,他从来不对女儿凶一下,因为怕女儿长大后心里有阴影。

一些网友表示,打女童的父亲或许确有难处。但大多数网友认为,家长不能将自己来自现实社会的压力和怨气,发泄到少不经事的孩子身上。以打孩子的方式发泄,其实质是成年人的一种自私和任性,会对孩子身心造成巨大伤害,甚至扭曲其性格,导致不良后果。

专家 父母施虐应剥夺监护权

有关专家指出,我们的传统文化认为打孩子是可以接受的一种教育方式。这一传统导致各种类型的儿童虐待发生率很高。法律界人士建议,国内的法律体系应迅速建立儿童虐待案件的救济和干预机制。

目前,往往是当儿童受虐过于严重,经新闻媒体报道才得以被公众知晓,绝大多数儿童受虐案件尚不为人知。因此应设立专门的法律或条款,对最有可能接触儿童和发现儿童受虐的人群设立强制报告制度。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医务工作人员、幼儿园和中小学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接触密切的行业的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对于知情不报者设立一定的罚则。此外,还应把亲属和邻居列为强制报告人。

更重要的是,国内法律应立即建立保护儿童的机制,剥夺施虐严重的亲生父母的监护权,将儿童移交其他亲属或福利机构看护,必要时可以寻找合适的家庭收养。不过,目前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看护抚养的福利机构,与欧美国家存在巨大差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有关福利机构的完善,是保护儿童免受家庭虐待的重要一环,政府一旦剥夺虐童者的监护权,必须确保让这些孩子得到较好的抚养。

【他山之石】美国:受虐儿童可交给他人收养

据儿童教育专家介绍,在美国,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如果发现儿童受到虐待的可疑情况,必须向有关机构报告,否则,他们自己就可能受到轻罪指控。

如果一个孩子已经受到身体伤害或有可能受到身体伤害,政府可以保护孩子免受伤害为由把孩子带走,也可以在一段期间内对有问题的家庭定期进行监督,如果伤害孩子的是父母,政府方面就会提出让父母接受心理治疗。一旦发现孩子被父母毒打或虐待,政府会派人立即将孩子抱走,交给有能力照顾孩子的家庭或相关机构,同时对孩子的父母提起指控。

通常情况下,对有关的虐童案各州的法院可以做出几种裁决,一是允许州政府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二是允许孩子继续留在父母身边,三是终止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由他人收养。严重的,法院会判虐童的家长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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