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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年底前完成 城市低保提标

 

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我省日前公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落实我省城市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完成城市低保提标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在提标时,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3%~40%之间的较高比例进行确定。各地要根据新确定的城市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实际收入,准确合理实施补差,切实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应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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