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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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0多元产品 退货花百余元
记者了解到,许多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耗不起,而等待结果,更是遥遥无期
 

N见习记者 徐丰

本报讯 “购买商品只要249元,想要退货,光车费和电话费就已经花了一百多元,还没退成。”平潭的王女士9月来到福州购物,可对买来的产品不满意,想要调解退货时,她碰到了麻烦。由于商家不同意通过物流退货,要求王女士来福州当面解决,王女士觉得这异地消费维权成本太高,自己已是有心无力。

王女士说,9月份自己在福州市中心的某大型商场,以249元购买了一款名为“早教智能熊”的产品。当时销售员向她介绍,这款商品可以与孩子对话和唱歌,并且音频容量内存有2G以上。可王女士回到平潭发现,这只熊对话内容只限30分钟,她由此认为内存不足2G,想要退货。但是通过电话和商家沟通时,对方不认为销售员有过度宣传,也不同意物流退货,只要求王女士来福州当面调解。昨日王女士来到福州,见到产品代理商林某,对方又认为王女士退货时间已经超过1个月期限,不予退货。王女士认为自己要是再投诉到12315,又要在福州停留一天,住宿费又要花一笔,而此前与商家沟通的通讯费和来福州的交通费已经花了100多元。“可能最后货没退成,连各项开销还要多搭进去几百。”

记者向福建省消协投诉部段主任了解到,如果消费者能够拿出明确证据,证明商家销售中存在过错,异地维权中产生的费用,可要求商家承担。但是像王女士碰到的情况,可能商家并未有明显过错,又由于是异地消费纠纷,即使通过12315调解成功,而维权所产生的成本还是要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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