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涂明 通讯员 长法
本报讯 长乐患者曾某因腹痛,被送到长乐一医院治疗。没想到,医院救治过程中,曾某的心跳突然停止,虽然经过抢救,人是救回来了,可却落下了缺血缺氧性脑病。事后,曾某的家人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院。近日,经长乐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付曾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9万元。
据悉,该案审理过程中,经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鉴定,认为患者曾某在诊疗中受到损害,医院存在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应推定医院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