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16日上午,仙游县鲤城街道某大药店南大店收到了鲤城工商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药店罚款2000元。原来,上个月,仙游人辛先生在该大药店购买了20盒“德国黑金”保健品,后经检测机关复写,发现是假的。辛先生遂要求商家10倍赔偿,但商家只肯退货不肯赔偿。
鲤城工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往药店调查情况,经调解,药店当场赔偿辛先生3000元,执法人员也当场对药店立案调查,并依法查扣这20盒“德国黑金”保健品。通过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除销售假冒保健品外,还存在不建食品台账的经营行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