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上个月,福州市民杨女士经申通快递,将价值一千多元的包裹寄往辽宁,不料,包裹居然被申通公司弄丢了。杨女士很气愤,要求申通公司赔偿。本以为东西被弄丢,快递理所应当赔钱,杨女士却在协商了近20天后,昨日才得到申通答复:“只能赔付运费的5倍,即150元钱。”
9月28日,杨女士通过申通快递,给远在辽宁的表妹寄出一包化妆品,总价一千多元,并支付了30元快递费。10月5日,表妹打来电话,说还没有收到包裹。杨女士忙打开申通官网,输入订单号后,网页上居然显示“此单号无记录”。杨女士随即拨打快递员电话,快递员告诉她:包裹丢失了。
杨女士很生气,要求申通赔偿,但申通却一直没有答复。直到昨日,申通才表示:“只能赔付运费的5倍,即150元钱。”杨女士很疑惑,一千多元的东西丢了,居然只赔150元,“这也太不合理了!”
昨日,记者拨打了申通快递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女士在寄包裹前没有进行“保价”,根据快递单上的合同约定,只能赔付运费的5倍。记者注意到,在申通快递单背面,的确印有相关规定的合同。对于这个规定,杨女士表示难以接受,拒绝了申通的赔偿。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在快递比较贵重的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保价物品一旦丢失,可追回大部分的损失。其次,要看清楚快递合同,发现不公平条款,寄件人尽量不要委托这些公司服务。福州市邮政管理部门提醒,寄件人可以拿着快递单与快递公司沟通,如果沟通无果,也可以拨打12305进行申诉,由邮政管理部门与快递公司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