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本月起至明年1月底,我省对报废汽车管理展开专项整治。省经贸委近日印发《福建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整治实施方案》,旨在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杜绝报废汽车上路及“五大总成”流入市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汽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器、方向机、前后桥和车架,是汽车的主要部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令规定,禁止汽车“五大总成”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按照要求,各设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明知或应知有盗抢或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依法严厉查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依法严惩,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各设区经贸和工商部门将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交易车辆是否证件齐全进行专项检查,防止报废汽车、拼装车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流入社会,发现交易报废汽车、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车辆,并依法予以处罚。此外,结合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驾驶拼装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