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通讯员 苍霞综
本报讯 昨日下午,一辆行驶在福州江滨西大道的小货车被执勤的台江区苍霞派出所民警拦下检查。民警核实发现该小货车车身标注为“载重0.51吨”,司机行驶证上也写着“载重0.51吨”。但是按福州市规定,0.5吨以上(含0.5吨)的货车不允许进入二环路及其以内道路,因此这辆超标0.01吨(即10公斤)的小货车属于违规上路闯禁行。
民警称自己在以往执法中从未遇到过超标如此之“微小”的小货车,他提醒该货车司机记牢货车载重标准,不要存侥幸心理。随后,民警对货车司机予以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