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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这意味着中国正式重启核电建设。
会议指出,去年3月以来,在对运行、在建核电机组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国务院两次讨论这两个规划,对待核电安全和发展是十分严肃和慎重的。
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要求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并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在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会议还讨论通过《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高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