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父亲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刚喝过酒的儿子,赶紧驾摩托车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遇到民警检查,他挥拳殴打民警,致民警左眼及头部等处受伤。近日,莆田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打伤民警的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和危险驾驶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满身酒气引来民警检查
据了解,打伤民警的男子名叫王某,是莆田涵江人,今年1月10日凌晨,王某和朋友在一家娱乐会所喝酒,就在他喝得醉醺醺的时候,突然接到父亲电话,称其骑车途经涵江区新涵大街一家酒楼附近时被车撞了。
得知情况后,王某赶紧驾驶摩托车载着朋友赶往事故现场。王某到达后,满身的酒气顿时引起了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的注意,两名民警向他走来,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不配合检查挥拳打向俩民警
王某见警察上前盘问,十分不配合,最后竟然挥拳打向两名警察,并将其中一名警察的眼睛和头部等多处打伤,随后他被派出所联防队员当场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医生对王某提取血样检测,经鉴定,王某血液检测出的乙醇浓度为22.74mg/100ml,属醉酒驾车;几天后被殴打民警的伤情报告也出来了,损伤程度属重伤,劳动功能障碍达到了6级。
涵江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王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拒不配合警方调查,并故意殴打民警,致民警重伤,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对王某实行数罪并罚。鉴于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并向受伤民警赔偿2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