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期作者 杨燕明
近日,微博上疯传一张“某地女教师穿女仆装上课”的照片,引发激烈争议。据称,该女教师承诺若班上同学月考成绩第一,就穿女仆装来上课。最终,学生考了第一,她也兑现承诺。她被网友调侃为“模范教师”,但不少人认为此举太不端庄。(10月25日《山东商报》)
不可否认,这女教师穿“女仆装”,就是一件诚信马甲。这其实有点类似“曾子杀彘”:春秋时期思想家曾子的妻子要去集市,儿子哭闹着要跟去,曾子妻子便哄他说等赶集回来就杀猪烧肉给你吃,儿子便不闹了,曾子妻子回来后,孩子便嚷着要杀猪吃肉,曾子二话不说就去杀猪,曾子妻子称自己只是说着玩的,但曾子说说了就要兑现,这猪一定得杀。
不过,凡事皆有特定的情境,对曾子而言,杀猪并不违社会良序,也不违法律规定,顶多就是经济损失。但教师穿“女仆装”,却似乎有违职业规范,即便是餐厅服务员穿“女仆装”,都可能引发争议,教师作为特殊职业,为人师表,这般穿扮就更为不妥当了。
也许在这名女教师看来,当初承诺了,就得言而有信。我想说的是,教师在许诺之时,便应该慎重,不能简单地为达目的而不择方式方法。正如网友所言,教导学生诚信,有一千一万种办法,可这名老师却偏偏选择“女仆装”立信,的确不够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