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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违规排放拒整改 可追缴全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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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湾违规排放拒整改 可追缴全部利润
污染致人死亡者最高判无期
台湾一工厂除臭设备的中央控制室
 

N本报驻台记者 张伟 文/图

本报讯 福州屡发“恶臭袭城”,成为困扰市民的一大问题。而在台湾,空气中的异味污染同样备受民众关注。据台湾“环保署”介绍,仅去年一年,就受理了超过20万件民众投诉环境污染案件,其中异味和噪音污染占了近六成。值得一提的是,台湾的案件到场处理时效(即从接到投诉到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的时间)为0.38天,处理结果满意率在“尚可”、“满意”以上的占92%。近日,记者连续走访台湾各级环保部门和多家工厂,了解台湾是如何治理空气污染的。

厂家:不投钱环保,不让开工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位于该市莺歌区的忠建沥青厂。这家年产10万吨沥青的工厂,在新北算中等规模。据环保局空气品质维护科林进家专员介绍,因为目前大台北地区的重化项目多已外迁,对空气威胁最大的除了火电厂和焚烧厂,就是沥青厂这样的中小企业。

“生产过程中必然伴随有毒气体产生,我们就要努力控制它不被排入空气。”林进家说,因为市政工程的需要,沥青厂必须在本地生产,目前全市共10家,都属于环保局重点监控对象。

该厂厂长詹成本告诉记者,除了生产沥青,厂里还负责回收旧沥青,重新加工后,可以跟新沥青混合使用。旧沥青回炉过程中产生的臭味更严重,因此3年前厂里斥资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买了一台最新的“除臭机”。在中央控制室里,记者看到,“除臭机”关键部位的温度都被设定了上限,一旦超过就意味着有毒气体会超标,就会发出警报,接着机器自动停工。

“维护成本很高。每两三个月就要清洗一次。”詹成本说,滤网之类的部件经常要换,即便如此,投入还是值得的。“你不这么干,当局就不让你干了。”为了让排放降到最低,订单不多的时候,忠建厂一般都一次性生产完沥青后,屯在保温罐里,可以用两三天。不然天天开机,污染自然会加剧。

当局:“空地一体”盯紧污染源

厂家自觉,还需要环保部门监督。记者从新北市环保局获悉,他们面临人手不足的情况。新北市人口超过400万,而该局空气品质维护科负责固定污染源检测的只有5名工作人员,即便加上稽查大队以及分布各区的环保派出所,查治污染时也捉襟见肘。

因此高科技设备成为必需的选择。林进家告诉记者,在火力发电厂和垃圾焚化厂这样的“空污重灾区”,烟囱和闸门都安装了自动传感器,24小时连续监测,每6分钟就会向环保局监控中心发一份数据资料。一旦超标,监控中心就会发警报,然后值班人员就会给厂里打电话询问,环保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会赶去实地调查。

即便如此,仍怕有“猫腻”。今年开始,新北市环保局开始执行“天罗地网飞鹰计划”,利用遥控直升机和空勤队直升机,航拍污染源。这一举措在岛内也引发高度关注。据环保稽查科许嘉琦科长介绍,他们先划定了空气和水污染的重点片区,然后利用直升机地毯式搜索,仅今年就查获了一家工厂露天焚烧废料和三家工厂偷排废水的污染案件。

民众:居民可决定污染企业去留

在台湾,除了环保部门,居民的意见也可以左右一家企业的去留。台湾环保部门对“案件到场处理时效”的强调,也让市民更放心拨打环保检举专线。记者了解到,专线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而且接到举报必须马上核查。詹成本厂长就坦言,只要哪天排放的废气有臭味,或者运输沥青的货车进出频繁,居民的电话就会打到厂里,或者打给环保局举报,他就会面临一系列检查,反而影响了生产。“所以很少有工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曾是大台北区规模最大的三峡沥青公司的搬迁,更能说明居民在污染案件中的力量。据“环保署”和新北市环保局资料,该厂原本地处郊区的工业区,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工业区用地慢慢转变为生活区用地,三峡沥青公司的下风口也建起了大型社区。于是,该公司排放废气就成了“众矢之的”。最高的一年,他们被罚款437万元。

记者从新北市环保局了解到,三峡沥青公司后来也升级了治污设备,从多次检测结果来看,排放已完全达标。但是,“达标”不意味着不臭,“居民只管说,我闻到了臭味,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困扰。”于是在僵持了数年之后,在居民多次公开抗议之后,三峡沥青公司的生产基地只好搬迁。该案在台湾曾引发巨大反响,成为社区力量参与防治污染的典范。

政策:污染企业利润可全部罚没

查出污染,接下去就是重罚。在这一点上,台湾目前执行的“按日连罚”和“追缴不法利得”政策,让污染企业足够头疼。记者从“环保署”获悉,污染案件一旦被核实,就进入处分阶段。具体到空气污染方面,根据不同程度,可处以10万~100万不等的处罚。如果污染致人死亡,最高可罚款500万元。罚完款,就责令工厂限期整改,通常期限是3个月。如果超出期限仍未合乎标准,就会启动“按日连罚”程序。

所谓“按日连罚”,就是根据污染程度,每天都要罚款,上不封顶。比如环保部门核定该污染要罚款50万元,整改期限一到,每超过一天,就得多罚50万元。还不整改的,就强令停产。对中小工厂来说,“死不悔改”就只有停工倒闭一条路了。

“一些大公司利润远超罚款,就是不改,怎么办?”对此,“环保署”空气品质维护科黄伟鸣科长介绍,当初制定政策时就专门量身定做了“追缴不法利得”这一招。如果企业违规排放污染,当局可以追缴其违规期间的全部利润。记者了解到,此前曾有桃园的一家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地区的个别发电厂,被启动“追缴不法利得”,单笔金额在数千万元到数亿元新台币不等。

企业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目前还有几起污染案件尚未结案。但据记者观察,这些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已经引发广泛关注。用“环保署”一位官员的话说,“对其他污染企业的吓阻作用已经达成。”

重罚:污染致人死亡最高判无期

台湾也曾经历过工业污染高发、空气质量恶化的时代。上个世纪60年代,台湾经济开始起飞,那时多以低技术、重污染项目为主,比如回收废五金、拆船等项目,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1975年开始,台湾大力提倡“客厅即工厂”,鼓励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投资轻工业,导致地下工厂泛滥,废弃物和废气深入住宅区,引起居民强烈不满。

台湾“环保署”对这一时期的民众反污染抗议,曾有认定:“虽然部分抗争非全然理性合法,但已明确显示民众不愿再接受持续恶化的环境品质。”台湾的环保法规也就在这一时期陆续出台。

记者注意到,这些法规对污染企业老板的刑事处罚力度很大。比如,如果工厂没有空气污染防治设备,导致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民众健康,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工厂发生突发事故导致污染废气大量排放,工厂老板必须马上停工,并于一小时之内通知主管机关。如果没有这么做,致人死亡的,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500万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3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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