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娱乐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王志文“过酒瘾” 扣证6个月,罚12分
□简讯
“淫魔”李宗瑞或将获刑70年
杂志《大家》复刊 搭了莫言顺风车?
黎明情绪低落林丹将当评委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10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志文“过酒瘾” 扣证6个月,罚12分

王志文昔日醉驾竖中指照片被网友翻出
 

N宗禾

本报讯 曾主演《过把瘾》的王志文25日晚过了一回“酒瘾”,然后酒驾,然后被逮了,成了“高晓松第二”。上海警方25日深夜设卡盘查时发现演员王志文涉嫌酒后驾车违法,已通过血样酒精鉴定,认定其酒后驾驶,处以1000元罚款、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处罚。

王志文酒驾

据警方介绍,25日晚11时50分许,民警在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虹许路路口设卡盘查时,查获一涉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男子,经确认为演员王志文。随后,其血样被送司法鉴定,警方暂扣其驾驶证并展开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也有多位网友爆料称,王志文驾驶的是路虎发现者,当时他满脸通红,一副醉态。

昨日上午,王志文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做出,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是继去年5月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案发后,又一起明星酒驾事件。尽管王志文只是在警方例行盘查中被查出酒驾,且尚未达到醉驾标准,但上海长宁交警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志文酒驾将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同时,王志文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班,学习合格后必须满6个月才能凭合格成绩单领回驾驶证。

记者致电王志文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非常惊讶。另一名曾经参与王志文电视剧项目制作的助理对记者说,演艺圈里交际应酬多,喝“小酒”的事不少,但是酒驾就不应该了,完全可以找助理或其他工作人员代驾。

王志文嗜酒

事实上,王志文被拍到醉酒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的嗜酒也在圈内闻名。

2007年上海电影节期间,台湾演员张震宴请王志文等好友,结果餐后王志文被拍到烂醉如泥。

2009年6月,当时新婚不久的王志文在上海某酒店与友人会面吃饭,酒足饭饱后,王志文准备乘车离开,却被酒店门口的记者逮个正着,对着他拍照。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的王志文上车后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竖起中指对记者说:“你们这样拍我,是没有人格的举动,你们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吗?”说完开车离开。随后,王志文竖中指的照片就在网上广为流传。

同年11月,王志文又在北京某知名餐厅门口被拍到醉酒。当时他走路摇摇晃晃,由助理和另一名男士努力搀扶,往停车场走。当助理将王硬生生推到副驾驶位子上时,王立刻倒在椅子上不省人事,可见醉得不轻。

不过,后来有一段时间王志文似乎远离酒精。2010年8月在将前往南极拍摄影片的开机仪式上,面对剧组劝酒,王志文现场黑脸:“我绝不喝酒!我还要开车!”随后只是接过酒碗闻了一下就放下了。

□相关链接

王志文曾多次与媒体冲突

不是喝大了,是耍大牌

2000年用记者名片包口香糖

2000年9月王志文在大连接受《大连晚报》女记者采访时,在接过名片后,王便随手用它包起自己嚼过的口香糖,弃之如遗,还得意地说:“对我没用的东西,我可以随便处理。”

2005年怒斥记者

2005年,电影《求求你,表扬我》中王志文扮演一位记者,成为了现场关注的焦点,因为屡屡被追问,一直保持微笑的他最后不得不愠怒地问记者:“你们一定要我板起面孔来说话吗?”

2005年拒绝拍照怒打记者

2005年,王拍摄电视剧《龙虎人生》,因为一张照片而一怒挥拳打向记者。记者在拍摄现场采访时,遭王及其助手两人抓扯和殴打。王怒称,“没经允许怎么可以随便拍照”,在发现记者相机内并未有自己的照片后,王离开。

2006年对媒体摆臭脸

2006年11月,王参加活动不改在媒体面前不友善的态度。在接受采访时王并没有像其他艺人配合媒体采访站着面对镜头,直接地坐着而且惜字如金,这时电视媒体直截了当地问:您是不是怕记者啊?王也毫不掩饰地说:“我是怕你们。”但当记者询问原由时,王挥手然后收拾桌上的东西随即离开。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