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国经营报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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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争取今年年底前发布。此前,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于2004年启动,由发改委具体负责,历时8年争议,出台时间表数次更新。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发改委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未通过。
日前,了解情况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总体方案是纲领性的文件,不会如外界预想那样具体,但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总体方案肯定会有体现。而据了解,原先备受关注的《工资条例》已经夭折,其部分内容将被融入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
《工资条例》曾是收入分配改革重要内容
10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对外表示,各个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方面,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各个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这要经过有关部门研究,经过中央和国务院审议批准之后发布。
“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将会涉及垄断行业。”上述参与方案制订人士透露,“整体方案都属于纲要性的东西,不会涉及具体规章,在总体方案中将包含对垄断行业进行收入分配改革的意思表达。”
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一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由于这些部门多数靠控制国家资源和公共服务获利,其背后有着深厚的政府背景和公共资源,他们获得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待遇而备受诟病。据了解,人社部多年来的调研都涉及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既包括垄断行业企业内部存在着的近百倍的收入差距,也包括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间存在着的巨大的收入差距。
据了解,作为收入分配改革中重要内容的《工资条例》曾被寄予厚望,但在2010年上报国务院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由于争议较多,受到垄断行业的强烈反对而“夭折”。
要建立垄断企业的工资评估机制
虽然《工资条例》出台已经无望,但其讨论小组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讨论组的人士存在着部分重合,垄断行业收入问题依然是绕不过去的坎。根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2007年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曾达4553倍。
对垄断企业的高收入该如何改革?对此,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课题组带头人、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对垄断企业的高收入问题,要有两个措施:一是打破垄断,因其高收入来自垄断优势;二要制定一个标准,其高工资并非来自经营业绩,而是受益于国家资本,因此国家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其工资进行合理规制,使其不至于过分高出社会水平。因此,要建立垄断企业的工资评估机制,定期由包括政府、企业、学者、普通百姓等各方参与的评估委员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及其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员工情况等,来确定其工资水平。评估不限于高管,也应对其员工工资进行评估。
谈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能否落到实处,李实称,方案往往是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其它政府部门提出努力的方向,不具有强制性,不是法律。能否落到实处,取决于其它部门的认同和实施程度。方案出台以后,其它部门肯定会陆续出台具体的实施政策,这些政策应该会落到实处。比如财政部出台的减税政策,就会逐步执行下去。
□声音
改革的关键是要打破利益群体掣肘
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难点在于利益关系的协调。利益关系失衡是目前面临的大问题,既得利益群体很强势。关键要打破利益群体的掣肘。不打破利益关系的掣肘,收入分配领域矛盾和问题积重难返的局面难以改变。现在政府自身利益的形成具有普遍性已成为共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形成是客观现实。这些年包括财税体制、垄断行业改革等在内的重大改革久议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破,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复杂利益关系的掣肘。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适应当前改革的新形势,建立能够有效协调利益关系、有利改革的协调机制,这已成为新阶段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