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本报讯 中学生聚会,因酒酿悲剧。小刘喝醉后用啤酒瓶将同学小韩砸成重伤,致其至今昏迷。小刘因此被判刑8年。此后,小韩家人代其将小刘、聚会组织者小丁及饭店老板告上法院索赔。昨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诉状显示,2012年2月25日中午,小韩和小刘受同学小丁邀请,到房山大石窝镇一家小饭店吃饭。席间,小韩和小刘因言语不合争执。喝高了的小刘用啤酒瓶将小韩头部打成重伤,小韩至今仍昏迷不醒。
2012年8月,小刘被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小韩家人以小丁是聚会的组织召集者和付款人,饭店老板隗某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白酒及啤酒,违反商务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为由,起诉要求两人及小刘,赔偿经济损失13万余元。
饭店代理人表示,小刘打小韩是在饭店院子里,饭店不可能预防和制止该犯罪的发生。
据了解,当天参加聚会的约有20人,其中还有饭店老板隗先生的两个15岁的双胞胎孩子。隗先生说,他的孩子是同学们中年纪最小的,这些学生当天大概喝了10多瓶啤酒。
□律师说法
向未成年人售酒应从严处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唐红新律师表示,2006年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就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禁酒令”。
唐红新指出,西方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未成年人饮酒。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定饮酒年龄是18岁,美国为21岁。
唐红新说,“商业监管机构及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应制定更具操作性的监管细节,对违法商家从严处罚。对于商家违规售酒所导致的打架、性侵犯等后果严重的行为,法律也应明确规定商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