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省妇联和省农业厅、省民政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意见》,将进一步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本月开始,有条件的地方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户主代表进行登记,在其他家庭共有人中,确保出嫁、离婚、丧偶等妇女及其子女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从源头上确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