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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拒公开“房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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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番禺拒公开“房叔”工资
官方称“房叔”工资不属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N新京报

本报讯 针对公民对广州“房叔”工资信息的公开申请,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称,该申请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0月上旬,网友晒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拥有21处房产。很快,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廉洁广州证实,网友爆料基本属实,已对蔡彬停职,并作进一步调查。

10月10日,南京邮电大学大二学生段国超向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番禺财政局寄送快递,申请公开蔡彬2011年的工资总和。

10月30日,段国超向媒体表示,他刚收到了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的告知书,其中称:“您提出的公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2011年的工资总和以及各项目(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具体金额的申请不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段国超称,他在跟公益律师沟通,拟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疑问

官员工资是否应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不少学者、律师和普通公民都认为,官员的工资取之于民,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不是国家机密,也不能算个人隐私,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如果不予公开,应充分说明理由。

但也有专家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明确指明,官员工资应该属于公开范围。在中国现实的法律环境下,官员工资既可以是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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