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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5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合议庭在5日裁定,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因犯各罪所处之主刑,“应执行有期徒刑19年2个月,并科罚金1.58亿元(新台币,下同),罚金如易服劳役,以罚金总额与6个月之日数比例折算。”
吴淑珍受贿洗钱
新闻稿中指出,吴淑珍6案分别是2003年8月共同与公务员对于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有期徒刑11年,并科罚金1.5亿元;2004年4月共同与公务员对于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有期徒刑8年,并科罚金500万元;洗钱防制法有期徒刑1年2个月(已减为有期徒刑7个月)。
另外,还有教唆伪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已减为有期徒刑9个月);共同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对于主管事物图利罪(南港展览馆)有期徒刑9年,并科罚金2000万元;洗钱防制法(龙潭购地洗钱)有期徒刑2年,并科罚金300万元。
扁监舍扩大3.6倍
台“高院”2日还裁定,陈水扁3案并罚应执行刑期18年6个月,并科罚金1.56亿元,罚金得易服劳役。
陈水扁目前仍在台北荣总戒护就医。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监狱副典狱长苏清俊表示,北监并未询问陈水扁何时可出院,一切等候医院通知,不会主动要求让扁回北监;北监证实,若扁可返北监,将移到疗养中心改建的独立疗养房,约5坪(约16.5平方米)大小,比原本和一舍房大3.6倍,有床铺、书桌,让扁养病。改建工程已经完工。
苏清俊表示,扁的疗养房仍采两人一室,舍房隔间并没有特别材质。他说,“又不是有暴力或是自虐”,没必要特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