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梁珺姗 杨微微
本报讯 2011年10月1日22时许,朱某醉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余某及“小马”,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东井街沿漳东线往华东村方向行驶,途经漳东线359km+400m处,与停在路上的警车发生轻微碰撞。经鉴定,朱某血样中检出酒精含量为238.39mg/100ml。
昨日,记者获悉,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莆田荔城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