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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吸收存款有道 银证联合运作集合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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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吸收存款有道 银证联合运作集合理财产品

 

N本报记者

银行拉存款越来越讲究技巧。

一家银行成为多款封闭期长达一年以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主销售渠道,并充当托管人。这种与券商的合作模式,成为银行提升存款规模的新技巧。

业内人士认为,在理财产品不再像去年火热的情况下,这种新的合作模式,未来一段时间将会继续在银行和券商之间展开并扩大。

产品封闭期超过一年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个封闭期,在封闭期,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产品。以往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封闭期较短,多为3个月至半年不等。

此次券商和银行联合运作的集合理财产品的封闭期变长了,封闭期都在一年以上。根据最近推出的3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募集说明书,其中一款的封闭期为1年,总投资期限3年,产品成立后,每年都有一个开放日,另两款的封闭期为2年。

银行和券商合作运作的券商理财产品,一般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对象,性质上有点像“类存款”的理财产品。此前,多家基金公司推出了短期基金产品,产品期限从7天到3个月左右不等,由于今年来理财产品的吸金能力有限,这些“类存款”理财产品推出后,深受银行欢迎,银行也在帮忙大力推广。

拉长理财产品封闭期,这是托管银行所乐意的。封闭期两年,就意味着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成为银行的两年存款,这将有助于长期提升银行的“存贷比”。

“这类券商理财产品的出现,就像是给银行开发了一年期或者两年期的定存。”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投资者赚钱才最要紧

一个新产品出来,不管产品的运作方如何合作,对投资者来说,资金的安全和收益,才是投资者最关心的两个问题。

首先,对于资金安全方面,虽然银证合作推出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但它们都属于稳健收益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本都是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以一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为例,其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在内的各类债券以及中签新股,配置方向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

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关注,这些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承诺,封闭期内不提取管理费。更为抢眼的是,这些产品更为关注投资者的收益,在这些产品说明书中,券商与投资人约定,若达不到业绩标准,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或者管理费用,只对超过业绩标准部分进行业绩报酬计提。

以一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为例,预期收益率为5.4%至5.7%,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5.1%。根据说明书的规定,如果年化收益率在业绩比较基准5.1%以下,公司不提取任何报酬。“如果年化收益率大于5.1%,则按超出部分的80%提取业绩报酬。”该证券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称。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产品最终没有实现基本收益,券商将要自行承担发行费用和管理成本。

这类产品的最终收益如何,尚待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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