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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文化课”不宜搞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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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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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文化课”不宜搞强制

 

N望安

今日人物:南京一中学学生

上榜理由:他们学习“乡土文化课”一年须游玩20个景点

最近,南京弘光中学初一、初二学生多了一门新课程——乡土文化课,学生们1年至少要玩20个景点,并形成文字,否则就要挂科。此举引发热议。(11月8日《现代快报》)

古人有云“闻之不若见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自古以来都是我们行之有效的求知模式。所以,南京弘光中学开设“乡土文化课”无可非议,也是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

可问题在于,新课程的尝试应量力而行,不能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额外的负担。众所周知,如今景点大都实行商业化经营,门票动辄几十元乃至上百元。虽然报道告诉我们,“乡土文化课”要求游玩的景点限于南京,可这些地方玩下来,门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比如“总统府”40元、夫子庙江南贡院40元等。

这对家境殷实的学生不是问题,可对寒门学子来说,肯定是负担。他们势必要左右为难:景点一个不落游玩下来,家庭要多掏一笔支出;可如果不去,完不成老师交代的任务,这门课就要挂科……出现这样的尴尬,除了学校忽视了当下景点商业化经营这一现实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他们有“强制上课”之嫌——为什么非得规定学生一年必须游玩20个景点才能拿到75分的基本分呢?

乡土历史文化的教育与普及,和游玩景点的数量没有必然联系,而在于教育是否常态,是否新颖,是否为学生所喜爱与认可。如果秉承这样的教育常识,相信“乡土文化课”可以有很多教学渠道,而不是一味将游玩景点的多寡与是否及格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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