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苹果”被判缓刑一年
莆田一少年代某因花光姐姐给他的5800元买手机的钱,从而盗窃他人的“苹果”手机。近日,代某因犯盗窃罪被城厢区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李伟强 方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