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侄子翻建新房,独占与叔叔共用的屋前场地归属,双方争执不下,导致叔侄关系闹僵,最终诉至法院。法官在经多次调解无效后,启动“宗亲调解”,请来特邀调解员,调解员以“血缘为归依、同宗共祖、一脉相承”的温情关系为调解理论依据,耐心地调解,使吴姓叔侄和好如初。记者昨从城厢区法院获悉,该院在纠纷调解中率先引进“宗亲调解”,据了解,这在全国是首创。
为争夺场地闹到法院
家住城厢区的老吴和小吴系叔侄关系,平日里叔侄俩关系不错。今年9月,小吴将原来的祖屋翻新,独自占用了门前与老吴共用的场地。随后,老吴找到小吴理论,要求小吴留出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可是,小吴并不肯答应。为此,叔侄争吵多次。其间,村干部也多次介入调解,均没能化解矛盾。
后来,小吴执意在公用的场地上施工。11月初,老吴将侄子告上法院。在诉前调解室,还没等法官开口调解,叔侄俩一见面就争吵不休,甚至有激化矛盾的可能。见劝阻无效,法官便打电话邀来了吴氏宗亲委员会特邀调解员前来共同参与调解,才化解了叔侄之间的矛盾。
宗亲调解依情依理有说服力
据介绍,在小吴叔侄的调解中,城厢区法院首次采用“宗亲调解”。“宗亲调解”是依据“情”、“理”进行,使调解带有极大的灵活性,且调解人有一定的权威性,在调解中具有说服力,但是“宗亲调解”毕竟是民间调解,调解意见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但给当事双方留下了回旋余地。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宗亲调解”的影响力,以及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优势,10月5日,城厢法院与莆田市姓氏源流研究会吴氏委员会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法院聘请吴氏委员会部分委员为特邀调解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可邀请吴氏委员会特邀调解员配合调解工作,或将涉及吴氏的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托吴氏委员会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与吴氏委员会共建只是一个开始,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与其他姓氏委员会开展共建,拓展诉调衔接领域,”该院院长吴明贤表示,将争取更多的姓氏委员会加入调解队伍,协助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