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宿小庆
本报讯 慕名前去海峡会展中心美食节凑热闹,喜爱吃兔肉的杨先生还特意买了两个兔腿带回家。回去后细看,竟发现这两只兔腿越看越像鸭腿。“放了一夜后,还可以闻到鸭臊味。”福州的杨先生在微博上直呼“太坑爹了”。昨日,杨先生联系到记者,诉说了他的遭遇。
据杨先生介绍,11月10日下午,进入海峡会展中心,由于他酷爱吃兔肉,第一排摊位卖山兔肉的商家就吸引了他的注意。“2个兔腿15元,差不多有一斤重。我看着便宜就买了。”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已经吃了不少东西,就把兔腿打包带回了家。当天晚上拿出来吃时,他就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兔腿的皮更像鸭皮,没有兔皮那么光滑。肉也很肥,吃起来肉质竟是熏鸭。”
杨先生郁闷地告诉记者,现在美食节已经结束,他无法找到这个商家,而且也没有保留消费凭证。
昨日,记者从仓山工商局12315陈主任处了解到,参加美食节的展位都有参展材料和合格证明,虽然美食节已经结束,消费者依旧可以联系组委会找寻参展商家。由于没有消费凭证,会给维权带来困难,有明确的被诉方,工商部门才能介入调解。此外,陈主任告诉记者,消费者在美食节消费属于短期性消费行为,最好是出现问题时当场就跟工商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