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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企并购高端洋品牌 即日起可申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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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民企并购高端洋品牌 即日起可申报补助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昨日消息,我省于近日启动申报鼓励民营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项目,项目申报截至12月31日。这是我省首度对民企并购国外高端品牌进行补助,项目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等部门审查后,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按照9月份发布的“鼓励民营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实施细则”,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省内民营企业,实现国外高端品牌并购,并在省内设立该高端品牌的营销总部,统一经营与运营一年以上的,可按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过,省内并购企业将并购的品牌在5年内转让的,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将收回、追缴补助给该项目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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