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乡村医生徐某,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福州仓山区开设诊所,因用药不当造成病人死亡。近日,徐某被仓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原告阿英52万余元。
2010年7月,阿英(化名)年仅16岁的儿子阿杰(化名),因感冒发烧来到徐某的诊所看病。当晚,徐某给阿杰挂瓶,却没有做皮试实验,造成阿杰死亡。随后,徐某潜逃至广东。2011年11月,徐某被抓。(金晓静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