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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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短衣裤排练小学生喊冷
姐为妹“报仇” 冲动伤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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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姐为妹“报仇” 冲动伤人获刑

 

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叶凌

本报讯 见妹妹在学校被同学欺负了,福州长乐的小蒋二话不说,就带着男友、拿着刀跑到学校将打她妹妹的人砍伤了。近日,长乐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蒋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0年11月2日,小蒋听说在校念书的胞妹多次被同学殴打,十分气愤。当天下午,她叫上男友,持刀前往其妹就读中学,想为胞妹出口恶气。

两人到了学校校门口,刚好看到妹妹的朋友飞飞(化名)被人欺负的景象,于是和飞飞一起找到了打人者李某烨、李某敏。三人二话不说,上前就对李某烨、李某敏一阵拳打脚踢,这样还不解气,小蒋还持刀将李某烨砍伤。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烨、李某敏的伤情分别属轻伤和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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