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年开始,酒类商品也将有自己的“身份证”,商务部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我国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一旦发现有问题,可以一直追溯流通过程的各个环节。
这份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必要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要求购买酒类商品的消费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酒类商品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样的规定,不少经营者认为,执行起来有困难。(中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