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综合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据财政部网站昨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而在该政策实施前,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均为10%。
沪指只差一个点就要跌破2000点,2000点保卫战或要在下周打响。而在昨天下午尾盘,沪指被拉起,收在2014点。
不过,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对股市利好有限。
焦点问答
持股期限是如何确定
例1:小李于2013年1月8日买入某公司A股,如果小李于2013年2月8日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个月;如果于2013年2月8日以后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如果于2014年1月8日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年;如果于2014年1月8日以后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年以上。
例2:小王于2013年1月28日31日期间买入某公司A股,如果于2013年2月28日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个月;如果于2013年2月28日以后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如果于2014年2月28日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年;如果于2014年2月28日以后卖出,则持有该股票的期限为1年以上。
例3:小张于2012年5月15日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8000股,2013年4月3日又买入2000股,2013年6月6日又买入5000股,共持有该公司股票15000股,2013年6月11日卖出其中的13000股。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视为依次卖出2012年5月15日买入的8000股、2013年4月3日买入的2000股和2013年6月6日买入的3000股,其中8000股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2000股的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不足1年,3000股的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
红利税是如何计算的
例如:小刘于2013年5月24日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1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8日。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先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股÷10股×4元×25%=1000元,此时小刘应缴税1000元×20%=200元。如果小刘在2013年6月24日之前(含24日)卖出全部股票,则持股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应补缴税款10000股÷10股×4元×20%-200元=600元。如果小刘在2013年6月25日(含25日)至2014年5月24日(含24日)期间卖出全部股票,则持股超过1个月但在1年以内(含1年),应补缴税款10000股÷10股×4元×50%×20%-200元=200元。
各方反应
推动价值投资挖掘蓝筹价值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当前市场上存在炒短、换手率过高等问题,如若实行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政策,对于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建设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挖掘大盘蓝筹股价值也有积极作用。
股市跌势未改利好有限
榕券商多位分析人士认为,股市处于下行通道,该政策利好有限。
第一创业福州六一南路营业部张丽梅认为,对长期持有股票的股民来说,会减少他的投资成本,但对于那些短线投资者来说,这基本起不到作用,因为目前市场处于下跌通道中,个股下跌的风险远大于那点多交红利税,他们不会因为此而改变操作习惯,且如果不在分红期间,对这些短线客没啥影响。
天源证券福州交通路营业部傅宁辉则认为,A股股息率太低,长期投资者的投资成本降低不了多少,因而周一沪指最多只能涨几点,但难以改变下行趋势。
股市分析
熊市或会延续到明年
“熊市不言底,今年熊市时间更长,而且更难熬。”傅宁辉指出,当前大盘处于下跌通道中,与2008年相比,2008年虽然跌幅也很大,但其间有多次规模较大的反弹,加之熊市时间较短,因而感觉今年熊市或会延续到明年,底部不好预测,股民最好的办法就是空仓等待。
“我也不预测底部,估计也要等待明年春节后吧,如果没有外力,没有实质性利好政策,股民最好不要介入,离开股市是最好的选择。”张丽梅说。
申银万国福州营业部投顾傅黎明表示,“未来一个多月,股票市场的供应可能会增加、大小非解禁压力增大,年底资金会有所紧张,和去年一样,2012年也是平台贷还款高峰期。加之,海外风险也在逐步暴露,诸多利空都不支持股市反弹。”
此外,有何救市良方才能提振疲弱的大盘?傅宁辉认为,只有冀望于政府部门出“组合拳”,诸如降低印花税等政策,要多个政策一起出,才能形成共振,这或会引发股市形成像样的反弹。
重要观点
当前应当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稳定股市,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出台一些必要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协调各方面组织调动资金,支持股市保持流动性正常运转。
——在11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发表演讲提出,要出台各种措施稳定股市。
转融券试点年内肯定不会推出,目前没有时间表。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16日表示。
□名词解释
红利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